作者:Ray Tai
經過這幾年,Maker、Startup陸續興起,各式各樣新型態的數位工具,以及經濟效應隨之產生,其關鍵因素大概有四個:
1. 以3D列印機為代表的桌上型數位工具機(Desktop Machine)
2. 以Arduino為代表的開源硬體(OSHW)
3. 以Kickstarter為代表的群眾募資(Crowd-Funding)
4. 以美國TechShop為代表的自造者空間(Makerspace)
這四個關鍵因素,帶動了整體新興經濟的機會,並把傳統生產製造所需要的成本、時間,降到了歷史低點,各式各樣的新創公司也利用這些機會,與物聯網的興起做出很多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產品。
各巨頭紛紛向新創潮流靠攏
在主流產品,如筆電、平板、手機等銷量不斷下滑下,所有的巨頭廠家,無不爭先恐後的投入這股浪潮之中,找尋下一個世代殺手級產品。
像是最大的半導體公司Intel,除了成立自己的眾創加速器及創客天使基金,並推出一系列的OSHW(Open Source Hardware),包括自家的Galileo、Edison、Curie,以及和Arduino合作發表Ardunio 101等;再者,微軟也宣布Windows 10和開源硬體始祖Arduino相容,並投資25億在台灣輔導新創公司的「BizSpark計畫」, 並在全球7大城市設立新創加速器。
不只是PC世代的這兩大巨頭行動了,Google也投入其中,其自身的創業社群「Startup Grind」,在全球擴展到175個城市、65個國家,還到處砸大錢去收購新創公司;台灣的鴻海也成立「Kick2Real創業媒合服務平台」,與阿里巴巴合作推廣「淘富成真」的創客製造計畫。此外,包括TI、NXP、ST、聯發科、瑞昱、新唐等半導體/IC設計廠商也紛紛推出主打Maker市場的開發板。
各大廠的投入,使Startup和Maker運動成為全球勢不可擋的主流趨勢。
當然,中國大陸也不遑多讓,在李克強總理訪問深圳「柴火空間」後,喊出「大眾創業,萬眾創新」口號,並將它放入政策綱領中,到2015年底,中國已經擁有超過2300個的創客空間,其中,深圳就超越200多個!
反觀台灣,政府則是灑錢給資策會、工研院、國發會等單位,成立了Idea Hatch、TRIPLE、TSS等等的”類”加速器及新創媒合單位,協助新創公司發展或輔導台灣製造業與這波潮流接軌;同時,教育部也大力推動在學校內成立創客空間。當然,還有更多”上級”單位也都洗了頭、入了列,這就不多說了。
新創潮流背後的現實
殘酷的是,新創公司的成功率及存活率其實非常低,特別是牽扯到軟硬體+雲端整合的產品,仔細去觀察Kickstarter的案例,雖然科技類產品募資金額,幾乎佔了平台全部項目的一半,但科技產品類專案只有32%的成功率,更可怕的是,即使成功募資,81%都無法準時出貨,根據統計下來,僅只有7%有辦法準時出貨。
我認為,科技類新創產品失敗,或是無法準時出貨的原因大概有幾個,列出最重要的兩個:
1. 誤以為設計就等於製造,低估了製造產品的難度
很多新創團隊都是以軟體背景為主,或硬體開發經驗不足的年輕朋友,對於軟硬整合,僅僅只憑想像而沒有實戰經驗,導致在硬體開發時不斷碰釘子,時程大幅延誤。
2. 不會做成本估算
不像軟體開發幾乎只要考慮人力,硬體開發有太多隱性成本,很容易導致定價錯誤,即使開發出來,發現根本無法用原始定價出售,賣一台賠數台的都有。
軟硬體產品開發階段分析
在軟硬體產品開發,無外乎五個階段:1.POC (想法驗證);2.EVT(工程驗證);3.DVT(設計驗證);4.PVT(試產);5.MP(量產),如下圖。
這些階段,每每都有不同的因素和需求必須要考慮,也需要有不同的角色去完成不同的任務,但一般的新創團隊通常初期只有3~5人,很難有辦法去達成每個細節,這也是大家戲稱「Hardware is Hard」。
於是,各種新型態的服務產生了,包含:孵化器、加速器、共創空間等,其中對於硬體開發最重要的,就是所謂「硬體加速器」,而在這之中,最重要的功能更是幫忙媒合新創團隊及製造供應鏈,解決雙方對彼此資訊不對稱、溝通不良的問題,也是上述開發流程中,POC階段到EVT之間對導師(Mentor)的諮詢需求。
電子代工大廠的包袱太重
曾經有人說,最適合成立「硬體加速器」的單位,應該就是如「台灣電子五哥」等ODM(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)大廠,他們夾帶著強大的製造和供應練管理實力,幾乎沒有什麼東西是製造不出來的。
但很遺憾,現況是電子大廠的規模、管理成本太高,導致他們只能追求「量大」的產品,而新創產品往往達成群眾募資時只有幾千、幾萬台的目標,並無法達到大廠的最低訂單量;再者,大廠多半有嚴格的流程控管,產品研發及生產管理沒有太大彈性。
然而在產品週期不斷縮短的今日,研發時程越長,代表可販售的時間越短,可獲得的利潤和市場佔有率也相對降低。
台灣與深圳的新創接軌條件剖析
因此,小型的EMS(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)或是設計服務(Design Service)公司開始出現接單機會,但大部分在矽谷或國外的新創公司,產品設計或是生產的第一選擇,並非台灣的製造鏈,而是深圳。為什麼呢?我分析的原因如下:
1. 早期深圳受到山寨文化的薰陶,早已練就產品開發週期短、快速拼裝產品,以及符合市場需求、調整產品客製化的本事,剛好和新創需求不謀而合。
2. 深圳不到台灣十分之一的面積,卻有完整的製造以及大部分零組件的供應鏈,且在互聯網思維薰陶下,都懂得如何經營阿里巴巴等電子商務,容易接觸到國外客戶。
3. 相較台灣,深圳還是具備一定人力成本的優勢,光是新創團隊最頭大的模具費,動不動都比台灣便宜三成以上。
但是台灣並非一點優勢都沒有,我認為,現時台灣仍具備以下優勢:
1. 相較大陸的長城政策,台灣在文化、網路習慣上都比較接近西方文化,也沒有翻牆的問題,讓西方的新創團隊在台灣仍然可以繼續使用他們熟悉的網路工具,例如:FB、Slack等,溝通成本相對來的低。
2. 台灣涵蓋強大的核心技術,如:半導體、工業電腦、光學鏡頭、精密加工等技術,是深圳目前仍不及的,若要挑戰跨領域整合的新創硬體,需要很多這種高度技術的整合。
所以,相較於深圳低成本、快速生產製造的優勢,台灣更適合把重心放在:(1)做好前期的深度技術研發;(2)跨領域設計工作;(3)產品雛型POC的打造。
危機就是轉機
在台灣,以新北市三重一帶為例,還是有很完整的製造生態圈,這些廠商在80年代,大多是作為當時大廠的衛星工廠,常常泡個茶、應酬一下,訂單就來了,做的也是按圖施工、傳統的OEM(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),然而,在90年代台灣大廠西進後,沒跟進的小工廠在缺乏自我接單的能力,以及互聯網思維落伍下,慢慢凋零,存活下來的,都是轉為做小量多樣、高度客製化的產品。
但,危機也是轉機,因為不再執著於大量生產後,這樣的中小型工廠,反而類似深圳的工廠,能夠成為新創團隊在初期打造產品的助力 - 只要懂得漂亮的轉個身。
在新時代裡,這些工廠需要與懂得開發產品的設計師、新創團隊合作,也需要快速補強互聯網思維,理解新創公司的語言,調整自己的獲利和營運方式,以符合新創團隊的期待。
像是轉變獲利的方式,讓單純的買賣,更進一步的去創造整個價值鏈,除了可以用未來出貨權利金(Royalty)的方式外,也深入思考是否如同加速器一般,以技術服務換取含有潛力的新創團隊股權,當作投資,取得外部帶來的公司價值。
另一方面來看,原本製造業都會有淡旺季稼動率不足的問題;在深圳,這也是這些工廠拼命用低價搶小量訂單的原因。然而,與其追逐零稼動率,還不如把部分的產能轉化為服務小量多樣的新創客戶。
現在台灣廠商無法與新創接軌,並不是因為量小不會賺錢而不做,而是大家太習慣用大量和規模化的方式去管理製造(如上述的電子大廠),並忽略目前在產品破碎化時代「大量客製化」(Mass Customization)的重要性。要因應這個新世代,所有的製造流程及思維都必須重新調整,才有機會從「大量客製化」中賺取價值鏈的增值。
再者,要讓工廠和團隊更懂得趨勢的變化,就必須持續保持和新創團隊的接觸。邁特電子的客戶 - Ubnet是最好的例子,2005年Rober Pera仍只是新創公司時,因為邁特看出其潛力而接單,隨著Ubnet在2011年Nasdaq上市,成為邁特前三大客戶之外,邁特也因投入無線相關的設備和人才培養,練就無線產品相關的製造知識,在後來物聯網浪潮中,更持續保持一定的優勢。
所以,知道如何正確投資未來,本身就是一種最佳的獲利模式。
小結
台灣的製造業必須了解,大量製造的時代已經過去。
就如程天縱老師說的,工業4.0未必是台灣需要的選項,因為只要有量的產品,最後都會陷入規模化障礙的問題,永遠都會有人捧著更多的錢去搶著跟你做,陷入傳統製造業逐水草而居、追求廉價勞動力的惡性循環。
政府除了繼續輔助大廠、加強台灣的核心技術外,是否也應該把目光放在這些台灣的中堅份子,以及中小型的製造工廠上,讓這些中小型工廠在接小量多樣訂單時,給他們多一點資源和國外新創接軌的機會,幫助他們媒合,並且篩選適合自己的客戶,組織同業資源,而非惡性削價競爭。
總而言之,台灣應該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,不盲目跟隨傳統大廠的規格藍圖,走出自己的Roadmap。
- 【Bay Area參訪報告】我們的硬體加速器在哪裏? - 2016/06/28
- 面對全球硬體創業潮,臺灣的機會與挑戰? - 2016/05/24
- 【站在OSHW的肩膀上】Seeed Studio佈局策略淺談 - 2015/12/05
2016/05/24
台灣有這麼這麼好的優勢,如果台灣有一個快速有效的工具平台整合,更可以創造優勢。
2016/06/01
非常同意陳兄看法!